兴城新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度供暖期燃煤采购(发热量3500千卡煤炭)一标段、(发热量3500千卡煤炭)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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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新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 至 * 年度供暖期燃煤采购(发热量 * 千卡煤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地址 | 兴城市,业主单位指定煤场 | 招标人 | 兴城新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城新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至*年度供暖期燃煤采购 | 项目编号 | *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资金*.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 |
项目规模 | 发热量*千卡/千克:*万吨,原矿煤(非混煤);挥发分*%-*%、灰分*-*%、S<0.*%、焦渣特征≤*、粒度0-*mm以下 | ||
一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兴城新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至*年度供暖期燃煤采购(发热量*千卡煤炭)一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性质 | 国有企事业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材料设备采购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具备煤矿或煤炭经销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 ||
标段(包)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发热量*千卡/千克:*万吨,原矿煤(非混煤);挥发分*%-*%、灰分*-*%、S<0.*%、焦渣特征≤*、粒度0-*mm以下 | ||
投标保证金 |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日期 | *-0*-*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日期 | *-0*-*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无 | ||
标段(包)估算价 | *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0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号*层) | ||
二标段 | |||
标段(包)名称 | 兴城新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至*年度供暖期燃煤采购(发热量*千卡煤炭)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性质 | 国有企事业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材料设备采购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具备煤矿或煤炭经销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 | ||
标段(包)质量要求 | 合格 |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发热量*千卡/千克:*万吨,原矿煤(非混煤);挥发分*%-*%、灰分*-*%、S<0.*%、焦渣特征≤*、粒度0-*mm以下 | ||
投标保证金 |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 |
标段(包)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日期 | *-0*-*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日期 | *-0*-*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 无 | ||
标段(包)估算价 | *万元 | 标段(包) 文件售价 | 0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分中心(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号*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是 | 是否兼中 | 是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0*-**:*至 *-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 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 0*:*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user/login)指定栏目上传 | ||
开标时间 | *-0*-* 0*:* | 开标方式 |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开标方式描述 | 投标人应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 /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入所投项目。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
其他公告内容 | 无 | ||
监督部门 | 兴城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刘女士 | 监督部门电话 | 0*-* |
招标人 | 兴城新胜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 邮箱 | *@qq.com |
地址 | 兴城市四家屯街道兴海南街*号 | ||
联系人 | 王骄阳 | 电话 | 0*-* |
招标代理机构 |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邮箱 | *@qq.com |
地址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号S | ||
联系人 | 刘智慧 | 电话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