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改建乐至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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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改建乐至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定在合格供应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四川鑫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更正为:资阳市泰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金额(第*候选人): *,000.00元 ,更正为: *,*.*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评审价格(第*候选人):*,000.00元,更正为:*,*.*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采购监督机构:资阳市乐至县财政局
联系人:采监股
联系电话:*
名称:中国共产党乐至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乐至县人民政府一号楼*楼
联系方式:*
名称: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号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
乐至县政府采购中心
*年0*月*日
相关附件:
改建乐至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次)评审情况表.pdf
改建乐至县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二次)(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报价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