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东石环湾大道项目二期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公告详情:
查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晋江东石环湾大道项目二期施工监理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晋江东石环湾大道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招标编号:晋政监招*),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第(*)点内容修改为:“(*)监理人应审查施工现场承运的土石方运输单位、合同、车辆和驾驶员是否严格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废土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 号)、《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晋建综〔*〕*号)规定及渣土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内容修改为:“*.*.*监理人应审查施工现场承运的土石方运输单位、合同、车辆和驾驶员是否严格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废土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 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泉建建〔*〕* 号)、《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晋建综〔*〕*号)规定及渣土相关管理文件执行。”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