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重庆中法供水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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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年重庆中法供水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保险),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及重庆中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健康医疗委托管理服务)。
*.*、服务期限:* 年。
*.*、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次招标接受财产险保险总公司(独立法人公司)或经总公司唯一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许可证证书】
*.*、 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年度、* 年度、* 年度的财务状况为不亏损。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 投标人在* 年* 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或保单签订时间为准),完成了*份承保单位年保费(*年期及以上)*万元及以上的财产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合同。
【提供合同】
*.*、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指*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与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的。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 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在我司因产品及服务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若投标人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服务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按照第六章 四、资格审查部分“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招标人: | 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江女士 | 联系人: | 唐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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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0*-*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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