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26、A27地块项目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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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A*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以*-*-0*-0*-*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观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A*地块项目景观设计
*.*项目编号:HKG-JS-*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园北二路以南,电子科技三街以东。该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景观设计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示范区景观设计面积约为*㎡(包含除示范区外的红线内景观及红线外景观设计)、非示范区小区景观设计面积*㎡。
*.*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A*、A*地块项目景观设计(含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交底以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确保通过审图),包含不仅限于:示范区和非示范区小区景观设计(均包含红线内景观及红线外景观设计)、下沉庭院、露台景观设计、机动非机动车出入口等部位的零星设计;景观设计内容为除海绵城市、综合管线设计外的所有景观设计内容。景观设计需与海绵城市及综合管线进行整体设计,同时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委托方设计任务书要求。
*.*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其他说明: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年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近三年是指*年0*月0*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信息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针对以上*.*(*)、*.*(*)项,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年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0*月*日0*时00分至*年0*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网站”,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0*月*日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yqtk.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海朗高宇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楼
联系人:皇女士
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号楷林国际A座*室
联系人:谢静文、张振琦
联系电话:0*-*
邮 箱:zzzdgczx@*.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号楼*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
邮 箱:szjshbjjg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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