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变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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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北区医疗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发改社〔*〕*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及合规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变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工业园区A片区(唐家沱组团E*-*/0*地块)。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地下建筑面积*.*㎡),停车位数*个(地上*个,地下*个),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综合业务楼、医技诊疗楼、实验楼,配套建设停车场、附属食堂,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附属工程。本次对新建总容量*KVA,配电室*座,干式变压器*台,*KVA变压器*台、*KVA变压器*合*KVA站用变*台等进行招标。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0*万元。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室(*KVA)一座,干式变压器*台,*KVA变压器*台,*KVA变压器*台,*KVA站用变*台,施工的配合、协调及恢复、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负责办理所有供电相关手续)、验收、搭接费、通电投入正常使用、移交并取得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证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规定;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北区创富路*号科金二期*号楼*楼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上丁商务楼*-* |
联系人: | 傅老师 | 联系人: | 冯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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