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智慧安防社区管理平台扩容升级项目数据治理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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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宏天智电子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号*栋*单元*楼*号 | *,000.00元 | *.00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宏天智电子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 数据治理服务 | 数据治理实施服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数据资源开放服务等。 | 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应综合考虑小区信息化建设、数据特性、数据治理方法因素,按照数据接入、数据处理、数据组织、数据服务的规范流程,开展数据治理工作等。 | 合同签订生效并自采购人通知入场供应商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两年。 | 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禁止以任何介质(硬盘、云盘等)留存原始数据、过程数据及应用数据等。 |
甘戈(采购人代表)、谭钦、殷彦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进行计算后扣除项目评审费用后收取,费率标准为(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万元以下,费率*.*%;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计划号:*[*]0*;*、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数据加工处理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
联系方式:熊女士;0*-*-*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话:0*-*-*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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