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榄核镇公立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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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JLCG-G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榄核镇公立小学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0* *:*:00,更正为:*-0*-0* *:*: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0*-0* *:*:00,更正为:*-0*-0* *:*:00。
一、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点校车要求
原文: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满足《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
二、第二章《采购需求》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附表一
原文:
| ▲ | * |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
现更正为:
| ▲ | * | 供应商须承诺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九):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满足《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 |
三、第五章《合同文本》第七点校车要求
原文:
*.乙方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提供证明文件;
(*)依照《广州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穗府办规〔*〕*号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成立的校车运营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现更正为:
*.乙方服务期间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需为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经营企业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
(*)满足《广州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0*月*日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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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号
联系方式:0*-*
名 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号*室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