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禄丰市*年第一批土地整治建设项目选取实施主体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0*-* 0*:*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选取实施主体:①负责本项目的实施、资金筹措和建设管理;②负责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③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资料归档、指标入库、指标交易等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力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筹措和管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信贷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总资产不少于*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净资产不少于*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年*月*日至今承担过一件合同金额不小于*万土地整治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内容须体现负责项目的实施、资金筹措和建设管理) |
其他: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期间方为有效);*.*.*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书面承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0*-*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