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园田校区)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编程实训室扩建项目(二次)-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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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园田校区)工业机器人操作与编程实训室扩建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年0*月*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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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变更为灵动创享(河南)科技有限公司,成交金额:*元人民币。 | ||||||||||||
*、更正日期:*年0*月*日*时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00*号)相关计算标准收取。 成交服务费缴纳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服务费缴纳账号:* 成交服务费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财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扶老师0*-*/* 收费金额:*元人民币 *.评审总得分:*.*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轻工职业学院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号 | ||||||||||||
联系人:毕老师 | ||||||||||||
联系方式:0*-*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号河南省农业科学院院内西南角原农信楼 | ||||||||||||
联系人:侯雷胜、郑浩、姚刚 | ||||||||||||
联系方式:0*-*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侯雷胜、郑浩、姚刚 | ||||||||||||
联系方式: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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