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广德市粮长河公园(二联车队周边)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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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广德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桐?I大厦*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新纪元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德市日月商城C区*-*-*号0*室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广德市粮长河公园(二联车队周边)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0*时*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东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古城上河坊*幢*室商铺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壹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李荣红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新站区包公大道(文忠路-护城路)绿化移植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十里墩镇军二路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壹万玖仟伍佰陆拾肆元整(*.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童忠晟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安徽省芜湖市湾?b人民体育公园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世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杨店乡政府对面办公楼二楼A*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捌拾柒元零壹分(*.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张飞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上派镇紫蓬安置点绿化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北部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锦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安徽宁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元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汇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余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尚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信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舜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乔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通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铜陵瑞海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华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百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名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上单位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0*月*日-*年0*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