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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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P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0*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业绩:“供应商提供建筑面积*万㎡以上在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目前合同仍在有效期内),每份合同得*分,最高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在管项目合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在管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更正为“供应商提供建筑面积*万㎡以上在管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目前合同仍在有效期内),每份合同得*分,最高得*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在管项目合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在管项目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企业荣誉:“自开标截止之日前*年,供应商在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的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分,可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在管项目合同和荣誉证书(或发文单位批复)扫描件或影印件。”更正为“自开标截止之日前*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发文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的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每个得 *分,可累计得分,本小项最高*分。注:供应商需提供在管项目合同和荣誉证书(或发文单位批复)扫描件或影印件。”
(*)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企业荣誉:“自开标截止之日前*年,在其合同服务期限内的单位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得*分,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得*分,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得*分,最高得*分。本项仅按获得过的一份最高级别荣誉计分,获多项荣誉的不累计计算得分。注:提供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对方当事人获奖证明材料(被服务单位获奖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公示期内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中国文明网截图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获奖年度需全部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更正为“自开标截止之日前*年(以发文或网上公示时间为准),在其合同服务期限内的单位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得*分,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得*分,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的得*分,最高得*分。本项仅按获得过的一份最高级别荣誉计分,获多项荣誉的不累计计算得分。注:提供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对方当事人获奖证明材料(被服务单位获奖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公示期内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中国文明网截图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获奖年度需全部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更正日期:*年0*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青阳县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西峰路*号
联系方式:王智武*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号
联系方式:张如*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如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