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司法社会工作组织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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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泗洪县五彩阳光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 *MA*QAK0R*F | 宿迁市泗洪县富园广场*-* | *.*(均分制) | *元/年 |
| 服务类 |
名称:泗洪县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司法社会工作组织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泗洪县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 服务要求:对年满*周岁不满*周岁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工作。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内容。 |
朱昭、陈旭东、赵振标
参照苏招协【*】00*号文件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元,可使用数字人民币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个工作日)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对质疑答复处理不满意的,可向财政部门投诉。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泗洪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大楼街道长江东路*号
联系人:江荣香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市永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泗洪县臻龙国际西北角*楼
联系人:汪静文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静文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