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25年医用氧、过氧乙酸消毒液采购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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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灌温路*号 | *,*,000.00元 | 医用氧(单价):*元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 | A0* 其他医药品 | 医用氧 | 侨源气体 | *L等 | *(项) | *,*,*.00 |
郝其会(采购人代表)、官真水、曾怡、李玲钰、袁继通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货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以下,费率*.*%;预算金额*-*万元,费率*.*%;*-*万元,费率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计划号:*[*]00*;*、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其他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联系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号。*、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本项目中标人评审价为:*元。*、本项目合同暂定总金额为 * 万元。本项目中的“预估数量”为预估值,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最终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按照实际使用数量*对应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名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青龙街*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0*-*
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C区*
联系方式:李先生;0*-*-*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0*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