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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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0*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FZB*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及所属行业详见本公告采购需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负责电梯维保的被分包单位也应当为符合上述要求的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负责电梯维保的被分包单位(如供应商具备该资质可不分包)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修理B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0*月*日 至*年0*月*日,每天上午*:*至*:00,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0*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0*月*日 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号汇智广场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标的)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部分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GFZB*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年
采购需求:
| 采购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需求 | 所属行业 |
| 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 | 项 | * | (*)服务范围:包括采购人直属机关、总队附属楼、黑龙江省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含鉴定站及训保支队大库)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 (*)服务要求: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所辖范围的物业、保洁、食堂餐饮等服务。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标准 | 物业管理 |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采购人视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及所属行业详见本公告采购需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负责电梯维保的被分包单位也应当为符合上述要求的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负责电梯维保的被分包单位(如供应商具备该资质可不分包)应当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的修理B级及以上”。
以下两种方式,供应商任选其一。
方式一(邮件登记):
*.请潜在供应商在*年*月*日*点*分至*年*月*日*点内,将“①本项目的项目名称、②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③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等准确信息,一并发送至邮箱Dept*@guofa*.com进行登记。
(*)供应商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总队机关、总队附属楼、训保支队及总队院前救护专班物业服务项目+供应商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并向成功登记的供应商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每日*时后到达的邮件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下一个工作日登记、处理该邮件,本采购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如供应商邮件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邮件到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建议供应商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供应商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方式二(现场登记):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至*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号汇智广场中楼*)
*.登记信息:潜在供应商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年*月*日*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号汇智广场中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各网站数据查询对应的模块以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
*.本项目其余相关信息均在“”上发布。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不划分。
*.项目类型:服务。
*.现场踏勘:
(*)集合时间:*年*月*日*点00分,过时不候;
(*)集合地点: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南岗区长江路*号)门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南岗区长江路*号)门前等候供应商并有序组织踏勘。(请供应商自备车辆用于各服务地点踏勘,并提前通过网络地图查阅准确位置)
提醒注意:
①实际情况需由供应商结合现场踏勘情况自行考虑。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拟派现场踏勘人员数量及专业技术能力,充分了解场地位置、项目的实际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误解现场情况或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的索赔申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组织本项目的现场踏勘,是否参与由供应商自行安排,未参与的不影响其参与本项目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号汇智广场中楼*
联系方式: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龙、王金丹、朱国凤、郑天琪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