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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岗街道和平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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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岗街道和平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平岗街道和平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纬二路云瑞家居广场*幢*-*室

成交金额:柒佰叁拾肆万叁仟柒佰肆拾元捌角柒分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平岗街道和平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施工范围包含新建道路改造提升及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修建道路*米,加铺沥青砼路面约*平方米。立新渠长*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经理:周聪

执业证书信息: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欢、王强、张晓龙、谢明、陆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0*分。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民生路与兴叶大道交汇处财保大楼*楼,联系电话: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六安市叶集区平岗街道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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