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农村新能源网络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查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利川市农村新能源网络基础设施项目(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LC-*QT-00* | |||||||||||||||||||||||||||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农村新能源网络基础设施项目(EPC)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0*-0*-*号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利川市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南坪乡、汪营镇、忠路镇、团堡镇和元堡乡等乡镇 建设规模:*、充电桩设施,包括*台*kw直流充电桩,配套建设变压器、配电箱、电力线路等设施;*、充电运营管理平台,主要包括充电智慧一体化服务平台、基础硬件和软件。 其他:/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要求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对本项目的测绘、勘察、设计、预算、施工、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00元 | |||||||||||||||||||||||||||
| *.*其他:本项目建设范围及内容最终以正式的批文为准,上述相关规模及数据仅为暂定测算,潜在投标人应全面考虑、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均不为此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则视同认可本条款。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参与电子开标等事宜。*.*.*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人员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如投标时仍在其他项目任职,须提供所任职项目的发包方出具的一旦中标可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气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如联合体投标,必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所在单位已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年)具有以下①②③任意之一业绩均可:①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②电力工程设计业绩和电力工程施工业绩:③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和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注: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项目合同的彩色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财务最低要求:近三年度(*、*、*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亏损(提供财务状况表或提供近三年度未亏损的承诺书,企业成立若不足三年,自公司成立之日算起)。*.*.*信誉最低要求:(*)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号、恩施州人社函[*]*号)文件精神,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上述(*)~(*)条须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承诺。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0*月*日至*年0*月0*日*: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年0*月*日0*时00分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投标相关事宜 | |||||||||||||||||||||||||||
| *.*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lc.eszggzy.cn/lc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联系方式 | |||||||||||||||||||||||||||
| |||||||||||||||||||||||||||
*年0*月*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