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住房2025-2026年度电器采购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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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公住房*-*年度电器采购及安装已获批,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住房*-*年度电器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重庆市
*.*项目概况:*-*年度长租公寓项目配套电器的采购及安装,主要采购空调、热水器、燃气灶、油烟机、洗衣机、冰箱、电视机、投影仪、智能网关、智能控制器等,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研发阶段的设计费、专利费、技术资料费及技术服务费,设备生产制造所需的材料费、生产制造费、外购零部件及设备费,产品出厂所需的包装费,从生产场地到项目现场的运杂费(含上下车费、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设备到达现场后的仓储及保管费,现场安装所需的线材、管材等辅材费、安装费,设备试运行的调试费(含调试辅材、设备及人工费)、检测费,完工后的清洁费(含垃圾外运),质量保证期内的维护维修费、易损件(控制面板的开关按键、指示灯具、密封圈、皮带等)更换费及退换货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费(含装修保证金、物业服务费)、培训费,以及设备的关税、增值税(*%)等法定税费和供应商利润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招标范围:电器采购的前期准备、生产制造、运输、安装、仓储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保养及退换货,具体以招标文件、设计图、货物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估算金额:约*万元。
*.*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的货物数量为暂定数量,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招标人的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以经招标人确认并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供货方即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日内,将此批次电器无条件按时送达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 合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年,期间累计供货金额不得超过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若供货服务期限和供货金额任一项达到限额,合同自动终止,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 质保期:不低于*个月。分批供货安装交付的,按单个项目整体供货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应免费负责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履行“包换、包退”等质保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和费用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本项目所招产品能力的国内企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允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公共住房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汪女士 | 联系人: | 邹胜颖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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