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科学技术局江源行动第二批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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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号科技创新中心D*-A座*层 | *,*,*.00元 | 江源行动第二批服务(百分比):*.*%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宜宾市科技人才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其他服务 | 江源行动第二批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官鑫(采购人代表)、林朝霞、李丽娟、何斌、阳信英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0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00元。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为:*。
*、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 其他服务。
*、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号。
*、政采贷: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名称: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都长街*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
四川志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0*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