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为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包二: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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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为明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为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市为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 | 包一:食堂餐饮服务 | 最高限价:*万元 | 为响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 | 餐饮业 |
包二: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 | 最高限价(折扣):*折 | 为响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 |
备注:本项目共分为*个包,供应商可同时选投以上*个或*个分包,但最多只允许成为其中*个分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分包二,分包一的顺序进行评审,若已在供应商已在分包二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同时参加分包二投标,则在满足资格及符合性评审的前提下,参与后续评审,但不参加成交候选人排名。
供应商若参加多个分包,须分别对对应分包进行制作、递交投标文件。
单位自筹资金(代收代支),首年预算金额约为*万元(随就餐人数变化),其中食堂餐饮服务首年预算金额*万元,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首年预算金额*万元。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
(三)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年0*月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通过现金或扫描二维码方式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具体详见当天开标厅电子屏幕。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0* 月* 日0* 点00 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0* 月* 日0* 点* 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年0* 月* 日0* 点* 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为响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为明学校
联系人:敬老师
电 话:0*-*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山街道北部新区金福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双子座B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