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检察院食堂全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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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武进检察院食堂全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JSZC-*-CZJF-G*-0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0*-* *: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CZJF-G*-00*
项目名称:武进检察院食堂全品类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以常州价格通网上的凌家塘平均价(凌家塘公众号平均价)**%的基础上进行优惠。优惠率>0%。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食堂全品类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包括蔬菜及杂品、水产、禽蛋、肉、水果、粮油、面制品、豆制品、调味品、乳制品等配送,供应商必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确保配送食材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送达。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经采购人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依据上一年服务考核情况,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人授权书。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信用记录。
*.信用承诺。
*.联合体协议(如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 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售价:0.00元
*-0*-* *: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
*、CA办理注意事项: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 “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采购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长安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晋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科教城三联路南,信息产业园-研发楼三楼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