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3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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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S*皖苏界至灵城段改建工程中心试验室服务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灵辉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山路与钟灵大道交叉口平山路停车场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传峰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坦、任雪松*、*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 / | / |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建章路街办丰产路*号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公路水运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 | / | ||
投标报价(元) | *元 | / | / | ||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 / |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樊曾海 | / | / | |
证书名称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道路工程) | / | / | ||
证书编号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00-*:00,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cn:*/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 ||||
单位地址 | 罗河路与钟馗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规划建设股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