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官桥镇高庄行政村龙泉寺自然村环境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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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XX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萧县官桥镇高庄行政村龙泉寺自然村环境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成交结果公示: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盛畅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府邸办公楼*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捌拾壹万伍仟零柒拾元贰角玖分(*.*元)
评审报价金额:捌拾壹万伍仟零柒拾元贰角玖分(*.*元)
更正为: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大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黄口镇黄新路中段东侧 * 号
中标(成交)金额:玖拾壹万肆仟玖佰元(*.00元)
评审报价金额:玖拾壹万肆仟玖佰元(*.00元)
*、原成交结果公示: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经理:蒋翠丽 执业证书信息: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更正为:
工程类 |
项目经理:陈风侠 执业证书信息: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更正日期:*年*月*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御景湾;联系人:杜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名 称:萧县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萧县官桥镇
联系方式:王部长 *
名 称: 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御景湾
联系方式: 杜工 *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
附件信息:
萧县官桥镇高庄行政村龙泉寺自然村环境提升项目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
中标结果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