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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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F*-*-*(招标文件编号:Z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云庭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经济开发区平安路以南S*省道以东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六安市云庭商贸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 本项目为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提供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供应食材,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供应配送。配送地址为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号,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年度末如供应商考核合格、履约良好,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成交费率不变。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亚明、徐文云、田先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路*号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联系方式:李昀、王思棋、魏琦,0*-*,*(李昀)、*(王)、*(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先东
电 话: 0*-*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下载: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定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