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洞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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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人字洞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FJ*SJ0* | |
标段名称 | 人字洞遗址博物馆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FJ*SJ0*0*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繁昌区文物保护中心 |
地址 | 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西路*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飞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号*-00*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雷*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吕成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长安书院项目工程总承包; *、中国长城文化博物馆项目(建安工程)工程总承包。 | |
加分业绩: *、中国长城文化博物馆项目(建安工程)工程总承包; *、麟游县九成宫遗址博物馆前期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预算等服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加分业绩: *、中国长城文化博物馆项目(建安工程)工程总承包; *、麟游县九成宫遗址博物馆前期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预算等服务项目; *、开封市州桥遗址博物馆设计项目。 | |
奖项 | 投标人: *、大运河博物馆(*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正定博物馆(*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博物馆(*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及档案馆(*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南阳市“三馆一院”项目建设工程(*年度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奖); *、巴林左旗上京辽文化产业园“一期工程”(*)地块博物馆项目(*年度陕西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杨海蓉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顺义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开江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
加分业绩: *、顺义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开江县体育馆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奖项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宋志荣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邢台市体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加分业绩: *、邢台市体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加分业绩: *、邢台市体育中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奖项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中诚圣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信息一览表中未见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具体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