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天和苑二期续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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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北天和苑二期续建工程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0*FJ*JL0* | |
标段名称 | 江北天和苑二期续建工程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0*FJ*JL0*0*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大龙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江北新区建设指挥部E区*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程工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号金川科技园*号*F、*F |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立恒、张书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0*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任兴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馆、游泳馆土建工程(含市政配套绿化)监理; 加分业绩:*、杭州奥体中心主体育馆;*、游泳馆土建工程(含市政配套绿化)监理;*、良渚新城第三小学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巢湖市银屏镇牡丹苑安置小区监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杭州市上城区体育中心工程监理:国家优质工程奖; *、杭政储出(*)*号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兼容公交用地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 |
投标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吴双安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农民工返乡服务中心项目(邻里中心)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农民工返多服务中心项目(邻里中心)施工监理;*、宣城市桂花家园项目;*、金达花园三期(普英嘉苑)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金峰新城三期。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广德桐诚-美凯龙滨河广场项目:*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宣城东部新城实验学校(暂定名)项目一综合楼:*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廖绪才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沭阳高新区科技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加分业绩:*、沭阳高新区科技综合体一期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成都高新区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成都市质量技术监勖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新字?华悦”项目。 | |
规定公示的单位获奖 | *、四川大学宜宾园区(一期):四川省建设工程天府杯奖(省优质工程)*~*年度;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开标现场抽取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0.*%;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单位名称: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纵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芜湖市正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