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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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00*号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新安政采磋商(*)00*号 |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 河南源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号大曌国际*幢*-*室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警用装备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华丰超,王坤(业主代表),张学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00*号文)的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地址:新安县涧河中路与南京路交汇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号正商汇都中心A座*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0*-*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