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清溪场西区电解锰企业关闭遗留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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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清溪场西区电解锰企业关闭遗留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审【*】*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秀山县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①电解锰企业生产厂区及仓库土壤污染治理,含移除污染源废液*m?、废水*m?、废渣*m?、污泥*m?、废弃物*t;对生产厂区及仓库堆场的士壤污染治理*m?;设置管控区警示版、界、隔离网等风险防控设施及标识*项:在厂区及周边设置污染源阻隔设施*m?。②)治理紧邻厂区周边土地及农用地生物修复的土地污染治理*m?。③改造企业腾退后基础设施,含道路改造*.*公里、管网改造*公里等配套设准。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0*万元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包括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土建、安装、设备技术标书的编制(如需);设计审查部门要求增加的专项设计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的相关服务。
*.* 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秀兴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四川蜀西鸿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秀山县中和街道站前新区*号商住楼*层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坝路*号*栋*楼*号 |
联系人: | 段老师 | 联系人: | 胡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监督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电话: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