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融合媒体生产发布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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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融合媒体生产发布系统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融合媒体生产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号
成交金额:叁佰贰拾玖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融合媒体生产发布系统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内容采编协作生产系统;*)、APP客户端和网站;*)、移动采编;*)、智能媒资;*)、网络改造及网络安全;*)、与现有系统对接;*)、报纸编辑系统升级;*)、分布式存储设备采购;*)、数据迁移;*)、操作系统、数据库、视频剪辑等专业软件;*)、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各项工作分别按对应的服务要求开展。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三年。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考核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健、吴年祥、李国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广电中心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恒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凯旋国际广场*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舒工
电 话:0*-*
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