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第四届彭镇摄影周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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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康巴光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紫瑞大道*号*栋*单元*层*号 | *,000.00元 | *.0*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康巴光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 | C0*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第四届彭镇摄影周采购项目 |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年*月*日-*年*月*日 | 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执行 |
冯兵(采购人代表)、万菊、徐涛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采购预算为基数,参照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预算:*.00元;采购最高限价:*.00元;*、监管部门: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方式:0*-*,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二段*号;*、计划备案号:*;*、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落实环保政策。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四段*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政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楠大道中段*号*A栋*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芦永胜
电话:0*-*
四川政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第四届彭镇摄影周采购项目(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康巴光影文化艺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