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现代农业双碳产业园-标准化养殖区建设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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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号 | |
项目名称 | 泾县现代农业双碳产业园-标准化养殖区建设项目(EPC) |
项目编号 | JX-GC-GK-*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兴鼎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北京东方畅想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阳德路宣城百汇一期精品家居馆*层整层(联合体牵头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 * 号*号楼十二层*-*(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强; 施工项目负责人:秦俊 | |
相关证书名称: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CN*;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养殖生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设计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青硕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路畅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北京大洋碧海渔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泉水路西侧东升苑商业*号楼*-*号门面(联合体牵头单位)、宁国市外环南路* 号(联合体成员单位)、北京市丰台区青塔村*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设计项目负责人:达成骞;施工项目负责人:殷真 | |
相关证书名称: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CS*;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东平县远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海南省陵水县水产南繁种苗基地(港演片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合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南通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箬帽路*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狮子桥村*组(联合体成员单位)、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设计项目负责人:杜可心;施工项目负责人:卫帅 | |
相关证书名称: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CN*;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三亚水产苗种南繁生态产业园(二期)项目EPC(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丁女士,联系电话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