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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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中心J座*/*楼 | *,000.00元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 | C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工作 | 成都市 | 起草阶段包括资料采集整理、起草条例文本、召开专家论证会、征求成都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意见。审查审议阶段包括根据成都市司法局审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成都市人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条例直至四川省人大批准公布条例,印制条例文本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条例止 |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包括调研、起草、审查审议三个阶段工作。调研阶段包括实地调研成都市级部门、区(市)县、非遗传承人,赴广州市、武汉市、南京市、宁波市等城市学习调研(调研其中两个城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张帆(采购人代表)、柯晴珂、韩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遵循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依据代理协议及采购文件的约定,以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万(含)以下部分×*.*%,*万(不含)-*万(不含)部分×0.*%;计算后再下浮*%收取,计算不足*元按照*元计取;其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预算资金采购包*:*,000.00元。
*、本项目计划编号为:*。
*、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0*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
名称: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号楼*、*、*楼
联系方式:张老师;0*-*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0*-*转*
项目联系人:苏伟、苏怀林、卢方昕苇、潘俊豪
电话:0*-*转*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服务项目(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