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筹建)信息化建设及通用办公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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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卫生职业学院(筹建)信息化建设及通用办公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 0*:*:00,更正为:*-*-* 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0* 0*:*:00,更正为:*-*-* 0*:*:00。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其他要求” 当中“★*、本项目中若有涉及*C认证、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交货时提供相应产品证书原件查验。”修改为:★*、本项目中若有涉及*C认证、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等前置许可认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交货时提供相应产品的前置许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查询截图供查验。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提供履约能力的业绩案例证明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详见:评标细则及标准)修改为:“*、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详见:评标细则及标准)”
*.“*.*.*.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能力”项从评标细则中删除,其对应分值调整至“技术参数指标”。
以上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00元。*.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南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市辖区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