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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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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第*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第*包

三、中标信息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名称:霍邱县蓼城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名称: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主体方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南外环路与经五路交叉口

联合体参加方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业园

中标金额:叁仟捌佰捌拾壹万伍仟壹佰柒拾捌元伍角捌分(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霍邱县农村环卫一体化项目第*包

服务范围:本项目实施范围涵盖霍邱县*个乡镇(开发区)全境(纳入城区环卫作业的区域除外),项目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即第*包(东片区)和第*包(西片区),东片区包括彭塔镇、冯瓴镇、孟集镇、花园镇、夏店镇、曹庙镇、众兴集镇、三流乡、岔路镇、长集镇、宋店镇、潘集镇、新店镇、临淮岗镇、乌龙镇、城关镇(*个行政村+*个村民组)等*个乡镇,覆盖户籍人口*.*万人,覆盖常住人口约*.*万人;西片区包括城西湖乡、邵岗乡、石店镇、扈胡镇、周集镇、马店镇、范桥镇、王截流乡、临水镇、高塘镇、龙潭镇、冯井镇、河口镇、白莲乡、开发区等*个乡镇(开发区),覆盖户籍人口*.*万人,覆盖常住人口约*.*万人。主要内容为全域范围内的街巷、道路、村庄、沟塘渠坝、桥梁、杆线、公园、广场、公厕、公益性农贸市场、绿化带以及服务期内新增的公共区域及其他的卫生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清扫冲洗的道路及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漂浮物清除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华、徐超杰、何朝柱、施国红、石绍山、吴志红、张玲光、刘开宝、王传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00-*:00,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楼,联系电话: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邱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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