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1019号】平顶山技师学院2025年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变更公告-第2次变更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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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平采招标-*-*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技师学院*年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技师学院》 |
|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0*日*时*分(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0*日0*时0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性能、参数要求及其他。 |
| 变更为 |
| 请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以本次变更公告及附件文件为准。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 联系电话:0*-*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平顶山技师学院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南路*号 |
| 联系人:马银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靖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西玛大道*号 |
| 联系人:李丹丹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丹丹 |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