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51032号】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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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叶财磋商-*-*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叶县昆阳大道至沙河堤顶路改造工程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0*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0*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原开标时间:*年*月0*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0*时*分(北京时间)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 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设置有误,需重新制作。 |
| 变更为 |
| 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重新制作,请各响应人注意重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 其余内容不变,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不一致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 |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00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M 联系电话:0*-*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龚店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叶县龚店镇 |
| 联系人:胡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慧霖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新华区建设路西段云顶灯饰城内*号楼*楼*-*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