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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第三批)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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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沛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第三批) JSZC-*-ZZZX-C*-00*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ZZZX-C*-00*

项目名称:沛县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第三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对全县*栋校舍进行安全鉴定,校舍面积约*.*万平方米,出具鉴定报告。尽可能使用无损检测方法,需要破坏建筑的,按甲方要求对破损建筑恢复原状,费用不再另外计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 或*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合法有效的CMA资质(提供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供应商需在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提供备案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0*:*(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0*:* (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第四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0*:*)前。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或五个工作日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王腾飞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跃进社区居委会盐马路*号月湖花城*A幢*-*室(CND)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a*c*-0*b-*ad-*-*f*d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沛县沛公路*号

联系人:刘迎菊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办事处跃进社区居委会盐马路*号月湖花城*A幢*-*室(CND)

联系人:王腾飞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腾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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