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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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FJ*-DLGK-C00*-B00(招标文件编号:FJ*-DLGK-C00*-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宁化路*号福机新苑*#楼一层A*室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大米、面粉、食用油、各类蔬菜、新鲜肉类、冷冻食品、新鲜家禽、禽蛋、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副食品、水果、乳制品、各类辅料等,具体详见文件。 | 中标人配送的食材不得来自因动植物疫区、环境污染等因素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高危地区等,具体详见文件。 | 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 | 中标人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行业标准及建瓯市食品监管的有关规定,保证来源正规安全,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和防疫标准,并具有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具体详见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登亮、俞华、廖建德、赖丽姗、陈李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元,*万元]:*.*%;(*万元,*万元]:0.*%。收费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超过*万元的按*万元收取。中标人应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 0* 00* 0* 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情况:南平市汤氏食品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通过,其余的*家投标人资格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情况:福建禾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五、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中“*.本项目须配置固定项目经理*人,其他服务人员不少于*人。”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属于有效投标。
*、福建鑫同福商贸有限公司最后得分:*.*分。
*、邮箱:fjsxzb@*.com。
*、本中标公告“三、中标(成交)信息”的“中标(成交)金额”为固定模板,本项目采购预估量为*.*万元,中标结算系数为0.*;结算价=基准价×中标结算系数,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高梦思、陈静怡、陈晓玲、陈专、胡奇龄、刘丽丹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梦思、陈静怡、陈晓玲、陈专、胡奇龄、刘丽丹
电 话: 0*-*-*
|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定稿】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