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文旅区市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JZSJ-202510SZ-058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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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文旅区市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JZSJ-*SZ-0*)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JZSJ-*SZ-0* | |||||||||||||||||||||||||||||||||||||||||
| *.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荆州文旅区市政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荆楚经发审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纪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诚鑫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位于文旅区市政核心开发区域,主要涉及枣林片区、朱河片区及凤凰片区。本项目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枣林集镇,范围为育德南路以南,楚都大道以北,师德路以东,荆沙铁路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是针对既有排水管网破损、塌陷、脱节部分及易涝积水、雨污管网错混接等问题实施全面改造,包括改造排水管网*.*千米,新增雨污水检查井*座、雨水篦子*座及其他改造配套工程;升级改造泵站*个,增设临时污水提升泵站*个、移动抽水设备*套;疏挖排水渠道*千米等。本项目二标段建设内容为:对枣林集镇(育德南路以南,楚都大道以北,师德路以东,荆沙铁路以西)既有排水管网破损、塌陷、脱节部分及易涝积水、雨污管网错混接等问题实施全面改造。 其他:/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完成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合同估算价:*.*万元 | |||||||||||||||||||||||||||||||||||||||||
| *.*其他:招标人承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且未动工,/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项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或水环境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如这些资料未载明内容,应补充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业绩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如是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班子配备:①项目经理简历表;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年及以上施工技术经验,技术负责人简历表;③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为本单位职工,须持证上岗且本项目中不得相互兼职,提供人员证书、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个月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具备市政专业施工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质量管理*人,具备市政专业质量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标准员*人,具备标准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材料员*人,具备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机械员*人,具备机械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劳务员*人,具备劳务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资料员*人,具备资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合同商务负责人 *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财务为成员之一提供即可):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年、*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不足*年,按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告)。 (*)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号)规定,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相关信息一律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提供网页查询界面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因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相关监管部门不良记录或暂停执业,并在警示或整改期间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不同专业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其它要求:过程结算:*.*.* 施工过程结算的节点:支付方式采用“*”模式,即:完成产值达到暂定合同总价的 *%时,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所得金额的 *%;完成产值达到暂定合同总价的 *%时,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所得金额的 *%;完成产值达到暂定合同总价的 *%时,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所得金额的 *%;完成产值达到暂定合同总价的 *%时,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所得金额的 *%;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暂定合同总价减去暂列金所得金额的 *%;本合同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项目全部结算完毕并确定结算金额后 * 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项目全部结算完毕并确定结算金额后 *日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 。*.*.*价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GB*-*)或其适用的修订版本。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进行计量。(*)工程师对照图纸,只对承包人不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合格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进行计量,因此,属于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包括超挖、涨线)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价格调整方法:本工程为综合单价合同,因劳动力、材料或其他影响施工成本的费用变动时,除主材外,综合单价不进行调整。*.*.*预付工程价款和进度款的抵扣方式和抵扣比例: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按预付款 *%的比例扣回,如当次工程进度款不足以扣回,则累计至下次工程进度款扣回,以此类推。*.*.*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限: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格式、内容由监理、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在工程节点完成后提交*份,发包人在*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0*日至*年*月*日*: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0*日 0*时*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实体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投标相关事宜 | |||||||||||||||||||||||||||||||||||||||||
| *.* 本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流程,招标人按招标公告第 *.* 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线上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 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报荆州市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并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招标办事环节,确保“一网通投”顺利推进,依法进入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原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处既可以法人代表章替代,也可不签字。 *.* 荆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拟开展“一网通投”项目实测,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本项目对招标公告中相关内容做以下修改:(一)“*.招标文件获取”修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电子营业执照招投标相关功能使用手册)。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年*月0*日至*年*月*日*: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0*日0*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 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存在疑问的,请咨询国泰新点公司技术人员,电话:*。对电子营业执照注册及使用存在疑问的,请咨询上海普华公司技术人员,电话:0*-*、*。 *.* 本项目拟采用远程异地及“评定分离”的方式开展评标定标。 | |||||||||||||||||||||||||||||||||||||||||
| *.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办法一。 |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jzggz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行政监督 | |||||||||||||||||||||||||||||||||||||||||
|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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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0*日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