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3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北门外道路(金塔路—新力大道)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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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无为市*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北门外道路(金塔路―新力大道)监理 | |||||||
项目编号 | WH*SZ*JL0*(任务书编号:FS*号) | |||||||
标段名称 | 无为市*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北门外道路(金塔路―新力大道)监理 | |||||||
标段编号 | WH*SZ*JL0*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地址 | 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幢 | |||||||
联系人及电话 | 鲁主任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兆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碧桂园翡翠华府天汇门面房*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常文迪*、*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刘欣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张富凯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驿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费率(%) | 0.* | |||||||
项目负责人 | 何建 | |||||||
证书编号:*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天) | *个日历天,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缺陷责任期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条款,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青岛市政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经询标要求该单位提供合理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均未提供材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开标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0.0*%; *、其他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cn),联系电话:0*-*。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