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园管理局森林处南区所森林养护、卫生保洁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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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山陵园管理局森林处南区所森林养护、卫生保洁项目 JSZC-*-SNZX-G*-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NZX-G*-0*
项目名称:中山陵园管理局森林处南区所森林养护、卫生保洁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万元/三年;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森林处南区所管理区域森林培育、林木补植、景观营造、生态修复、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防汛防台、卫生保洁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三年(*-*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费用、管理要求等维持不变。(每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以及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决定是否与中标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如政策不允许或上一年度考核不达标(管护质量不达标),则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 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hodeframe*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BA*C*E*E*B*C*EC*E*)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供。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叁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预算为*.*万元/年,总服务周期*年,三年费用合计预算为*.*万元。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山陵园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石象路*号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号*室
联系人:聂丽丽
联系电话: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丽丽
电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