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正兴街道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及无害化处置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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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诺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西航港大道*段*号 | *,*,*.00元 | 生活垃圾(单价):*.*元 厨余垃圾(单价):*.*元 生活垃圾应急期间生活垃圾清运至简阳的费用(单价):*.*元 | *.* |
合同包*(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诺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 | C* 垃圾处理服务 | 正兴街道场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 C* | C* 垃圾处理服务 | 正兴街道场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 C* | C* 垃圾处理服务 | 正兴街道场镇及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李智敏(采购人代表)、刘艳、姜兴群、苗超、马庆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按定额*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收款单位: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丽都支行
银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情况:
*、采购计划文号:*[*]00*;
*、预算金额:*元;
*、采购品目名称:C* 垃圾处理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国资局;联系电话:0*-*;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北路东段*号*号楼塔楼*层。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四、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号)的规定,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涉及。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服务期*年,合同一年一签,预算分别为:*年为*.*万元,*年为*.*万元,*年为*.*万元,本项目为单价限价,最终据实结算。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正兴街道广东街*号
联系方式:赖老师 0*-*
名称: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号凯乐国际*幢*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0*-*
项目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谢老师 0*-*
四川浩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