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2025年度团体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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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 *X* | 无锡市滨湖区梁青路*号 | *.*(均分制) | *元 |
| 服务类 |
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年度团体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服务内容:为进一步做好关爱民警工作,切实减轻民警、辅警家庭的看病就医负担,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从优待警相关工作要求,分局拟购买**年度医疗保险。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项目要求和有关说明”。 保险时间:*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中标金额*万-*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蓝庭公寓*号楼*室
联系人:缑慧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缑慧芳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