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本次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 家(含牵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