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证明材料。*、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利润表(或损益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和组织供货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组织供应养护维修材料的能力和其他相应的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年0*月0*日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相应承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查询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其他:*.*、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