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溪流域村庄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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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佛罗溪流域村庄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编号:X*)项目的招标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中对缺陷责任期的表述前后不一致,经招标人确认,以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缺陷责任期:*日历天”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故不延期开标。
招 标 人: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大院*栋*室
联系人: 石工
电 话: 0*-*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层*房
联系人: 胡工
电 话:0*-*
监督部门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 话: 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