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第十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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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国药基因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号*栋*单元*层*号 | *,000.00元 | *.* |
合同包*(大体标本成像系统等):
货物类(国药基因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 | A0* 临床检验设备 | 大体标本成像系统 | 瑞丰 | GF-*A | *(套) | *,000.00 |
| A0* | A0* 临床检验设备 | 包埋机和冷冻台 | 中威 | PBM-C | *(台) | *,000.00 |
| A0* | A0* 临床检验设备 | 漂片仪 | 中威 | PHY-III型 | *(台) | *,000.00 |
华梅、高善芬、曹丽娜、王学成、聂大燕(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中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后下浮*%收取。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依据(费率)为:*万元以下收费*.*%,*万元-*万元收费*.*%,*万元-*万元收费0.*%,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0.*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0*-*、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名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西二街*号
联系方式:0*-*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盛西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年第十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N*)-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国药基因科技(四川)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