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 |
| 标段名称: | 弥勒市甘蔗种植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 |
| 开标地点: | 弥勒市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工程设计:完成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产生的设计深化、设计优化等)、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为止。(*)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及施工图纸明确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
| 业绩要求: | 企业设计业绩要求:*年*月*日至今承担过*个以上(含*个)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新成立公司*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企业施工业绩要求:*年*月*日至今承担过*个以上(含*个)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
| 其他: | 财务要求:提供*年~*年任意一年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 号)规定,*年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可以不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年或*年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审计报表须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否则不予认可。信誉要求:(一)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二)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施工企业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往施工企业其他人员应配备: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工地)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需持证上岗。以上人员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