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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凯旋大厦办公区)天河北路600号等十一处办公区2026-2027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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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凯旋大厦办公区)天河北路*号等十一处办公区*-*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C*FG0*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凯旋大厦办公区)天河北路*号等十一处办公区*-*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凯旋大厦办公区共有十一处饭堂,饭堂总就餐人数日均超*人,饭堂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及送餐服务。本次招标对象为成熟度高、具有严谨管理体系的管理公司,为全体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丰富餐饮服务及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确保食堂干净、整洁,四害消杀服务到位。

*.项目内容

服务类

采购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凯旋大厦办公区)天河北路*号等十一处办公区*-*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凯旋大厦办公区)共十一处食堂,食堂总就餐人数日均超*人,提供早、中、晚餐服务及送餐服务。本次招标对象为成熟度高、具有严谨管理体系的管理公司,为全体职工提供卫生、营养、可口的丰富餐饮服务及舒适卫生的就餐环境。

按采购需求,按时按质提供相关服务。

*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棠石路*号海景大厦办公区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三横路*号员村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陂东路*号车陂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号*号楼石牌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路*号天河南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号东宏国际大厦天园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号黄村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东园一横路*号龙洞税务所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号F栋*房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O0号办公区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号粤海凯旋大厦办公区食堂(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联合招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为本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包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注:①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投标时提供投标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须与餐饮或食品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0*日,每天上午*:00至*:00,下午*:00至*: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0*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珠江国际大厦*楼*室(具体开标室以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万元(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预算为:*万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预算为:*万元)。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采购预算中含*万元为不可预见费用,该部分报价为固定报价,据实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号*室        

联系方式: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号珠江国际大厦*楼            

联系方式: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  0*-*

 
附件下载:G*C-0*F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凯旋大厦办公区)天河北路*号等十一处办公区*-*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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