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永宁街110kV新庙乙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增城区永宁街110kV新庙乙线迁改工程_增城区永宁街110kV新庙乙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补充公告
公告详情:
查看详情内容请先登录
增城区永宁街*kV新庙乙线迁改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
补充公告
序号 | 修改条款 | 原文 | 现文 | ||||
*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类似项目(*分)”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类似项目(*分) | 企业类似业绩(*分) | *年*月*日至今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 分,最多得*分。 注:业绩时间以竣工报告为准。 | 投标形式 (*分) | 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得*分。 | |||
企业业绩获奖 (*分) | *年*月*日至今类似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 *分;获省(部)级或行业级奖项,每项得 * 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 * 分。 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分。 注: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发文日期为准。 | 类似项目 (*分) | 企业类似业绩 (*分) | *年*月*日至今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 分,最多得*分。 注:业绩时间以竣工报告为准。 | |||
*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服务及措施(*分)”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 / | 服务及措施(*分) | 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的得* 分,无得0分。 | ||||
*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关于“信誉(*分)”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信誉(*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分,无得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认定的证明材料。 | 信誉(*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分,无得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认定的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行政部门认定) | ||||
*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备注 | 业绩获奖须提交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发文文件,国家级的奖项指国家相关部委及以上级别机构直管、设立或颁发的国家级奖项;省级奖的奖项指省政府、自治区、直辖市及省级直属机构直管、设立或颁发的省级奖项(各类国家级行业协会、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或同级别单位获奖等同于省部级奖);市级奖指市政府、省级直辖市设立或颁发的市级奖项(广东电网公司或同级别单位获奖等同于市级奖)。同一工程获多项奖项的按所获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列。仅各类国家级协会颁布的奖项纳入计分,其他级别协会的奖项不予统计。 | / | ||||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修正版)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修正版)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 | 商务文件评分标准(*分) | 投标形式 (*分) | 投标人为独立投标的得*分,联合体投标的得*分。 | |
类似项目 (*分) | 企业类似业绩 (*分) | *年*月*日至今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 分,最多得*分。 注:业绩时间以竣工报告为准。 |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分) | 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分) | (*)设计经历在*年(含)或以上的得*分,设计经历在*年以下的得*分;其余不得分。 (*)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分;其余不得分。 (*)*年*月*日至今参与类似项目获国家级奖项每项得*分;获省(部)级或行业级奖项,每项得*分;获市(副省级)奖项,每项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年*月*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主持过类似业绩每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①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分;②设计经历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时间为准;职称证书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算。③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奖证书须体现设计人员名字,否则不得分;④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主持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证明;⑤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个月(即*年*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 ||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分) | 各专业负责人(系统规划、变电一次、变电二次、土建专业、送电专业、技经专业)能力: (*)每*名专业负责人为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分。 (*)每*名专业负责人为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分,中级职称的得0.*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分。 注:①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分。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不得兼任,需提供相应执业证或职称证扫描件,同一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以上的注册执业证不重复计算,只计算一次得分;同一人职称证书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计计算。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个月(即*年*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 |||
服务及措施(*分) | 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的得* 分,无得0分。 | |||
信誉(*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分,无得0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认定的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行政部门认定) | |||
注:*、企业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的线路迁改工程、输(变)电工程的电力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项目范围及金额页、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竣工报告,否则相关项目的业绩不计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按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